济南公寓用电收费标准(济南市公寓用电价格)
济南公寓用电收费标准
简介
济南公寓用电收费标准由济南市物价局制定,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所有公寓的用电收费。
一、收费标准
1.1 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按每户每月的用电量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0-200千瓦时(含):0.5142元/千瓦时
201-400千瓦时(含):0.5392元/千瓦时
401千瓦时以上:0.5942元/千瓦时
1.2 附加电费
附加电费按每户每月用电量的超出部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超出部分在10%以内的:0.03元/千瓦时
超出部分在10%-30%以内的:0.06元/千瓦时
超出部分在30%-50%以内的:0.09元/千瓦时
超出部分在50%以上的:0.12元/千瓦时
二、计费规则
2.1 抄表周期
公寓用电抄表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由供电企业负责抄表。
2.2 计费周期
用电计费周期一般与抄表周期一致,即每月一次。
2.3 欠费处理
公寓用电欠费超过两个月,供电企业有权暂停供电。欠费用户需缴清欠费后,方可恢复供电。
三、其他规定
3.1 电费调整
济南市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寓用电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3.2 违法用电
公寓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电表、偷窃电力等违法用电行为。一经发现,供电企业将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济南公寓用电收费标准****简介** 济南公寓用电收费标准由济南市物价局制定,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所有公寓的用电收费。**一、收费标准****1.1 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按每户每月的用电量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0-200千瓦时(含):0.5142元/千瓦时 * 201-400千瓦时(含):0.5392元/千瓦时 * 401千瓦时以上:0.5942元/千瓦时**1.2 附加电费** 附加电费按每户每月用电量的超出部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超出部分在10%以内的:0.03元/千瓦时 * 超出部分在10%-30%以内的:0.06元/千瓦时 * 超出部分在30%-50%以内的:0.09元/千瓦时 * 超出部分在50%以上的:0.12元/千瓦时**二、计费规则****2.1 抄表周期** 公寓用电抄表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由供电企业负责抄表。**2.2 计费周期** 用电计费周期一般与抄表周期一致,即每月一次。**2.3 欠费处理** 公寓用电欠费超过两个月,供电企业有权暂停供电。欠费用户需缴清欠费后,方可恢复供电。**三、其他规定****3.1 电费调整** 济南市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寓用电收费标准进行调整。**3.2 违法用电** 公寓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电表、偷窃电力等违法用电行为。一经发现,供电企业将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