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54条)

bsh26.com 1年前 (2023-08-23) 阅读数 106 #专业问答

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

简介

《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本条例旨在规范西安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和监督,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大纲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规划编制

第二章 城市规划

第一节 设区市城市规划

第二节 县城市规划

第三节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章 乡村规划

第一节 乡镇规划

第二节 村庄规划

第三节 乡村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章 特定区域规划

第一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第三节 重点开发规划

第四节 地质灾害治理规划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规划编制

第二节 规划报批

第三节 规划实施监督

第四节 规划评价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行政处罚

第二节 监察责任

第三节 赔偿责任

内容详细说明

第一章 大纲

第一节 总则

第一节总纲规定了本条例的立法目的,即规范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也强调了要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第二节 规划编制

第二节具体规定了城市规划、乡村规划、特定区域规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包括调查研究、方案提出、方案审核、方案批准等环节,并规定了编制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规划编制的前期参与公众意见征集的要求。

第二章 城市规划

第一节 设区市城市规划

第一节规定了设区市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城市总体布局、城市功能布局、城市用地控制性规划等。

第二节 县城市规划

第二节规定了县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县城总体布局、县城功能布局、县城用地控制性规划等。

第三节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节规定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和编制要求等。

第三章 乡村规划

第一节 乡镇规划

第一节规定了乡镇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乡镇总体布局、乡镇功能布局、乡镇用地控制性规划等。

第二节 村庄规划

第二节规定了村庄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村庄总体布局、村庄功能布局、村庄建设控制性规划等。

第三节 乡村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节规定了乡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和编制要求等。

第四章 特定区域规划

第一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一节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和编制要求等。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第二节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监督管理等。

第三节 重点开发规划

第三节规定了重点开发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重点开发规划的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和编制要求等。

第四节 地质灾害治理规划

第四节规定了地质灾害治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地质灾害治理规划的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和编制要求等。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规划编制

第一节规定了规划编制的程序和工作要求,包括编制计划表、报批流程、组织实施等。

第二节 规划报批

第二节规定了规划报批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报批材料的准备、报批机关的审核程序、报批决定的公告等。

第三节 规划实施监督

第三节规定了规划实施监督的制度和要求,包括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划的处罚等。

第四节 规划评价

第四节规定了规划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对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价、对规划编制工作的评价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行政处罚

第一节规定了对违反城乡规划条例的行为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停工停产、拆除重建等。

第二节 监察责任

第二节规定了对违反城乡规划条例的行政监察责任,包括对城乡规划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节 赔偿责任

第三节规定了因违反城乡规划条例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对因规划调整和违规建设等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要求。